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学生,均可报读暨南大学。
1.华侨学生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华侨港澳台联考信息,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注:如学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则不适用“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条款。
2.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国际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华侨港澳台联考信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或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学生,作为国际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年满18周岁。
二、入学途径
1.考试入学
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两校联招实行“3+X”考试形式,中国语文、英语、数学为必考科目,另加一科选考科目(文科:历史、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类专业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或物理和生物)。
报考理工医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文史外经管法类专业。
考场分设在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地,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申请审核入学
具有海外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以及完整的海外高中阶段学习记录,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达到5级(180分)以上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招生处或侨团、侨校、侨界知名人事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并有两位老师推荐,视其中文或英文程度以及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可免于笔试,经审核,择优录取。
凡申请入读国际学院各专业、英语为非母语的学生,入学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5.5(每部分均在5.0以上),或托福(IBT)80分,或SAT1030分以上。
注:通过以上途径入学者,报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均需另行报名,并经我校专业术科考核,并参考其有关作品或相关比赛成绩,择优录取。
三、报名流程
考生需登入报名网填写报名信息,经提交成功后,生成《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再打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附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各招生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如未能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考生需完成网上缴交报名费,并将报名材料(副本)邮寄至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行政办公楼404室,邮编:510632)。
注:
1.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预报名记录自动失效。
2.招生处只办理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和收取材料、报名费等工作,不受理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和补报。报名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一经发现网上报名信息虚假或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4.两校联招和全国联招,需考生亲自前往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报名点现场确认的考生,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以及其它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它外籍学生报名表》。
2.华人和其他外籍学生:学生的外籍护照,及在必要时需附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入境记录。
3.华侨学生:①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②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学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③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及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④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4.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5.HSK或 雅思 或 托福 成绩证书(成绩以两年内为有效,以申请审核方式入学者提供)。
6.个人陈述(自我介绍及来华学习计划,以申请审核方式入学者提供)。
7.推荐信2封(毕业高中学校的校长和一名教师的推荐,用信封密封,以申请审核方式入学者提供)。
注:
1.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如发现报名材料有疑义,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我校不接受持有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和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申请材料。
3.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国联招方式入学的学生,需在入学报到后在联招办报名网站补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通过两校联招方式入学的学生,需在入学报到后补交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4.需提交上述材料副本1份,均为A4纸尺寸,按顺序竖向装订,并带备正本以供核对,同时缴交报名费。报名成功后,所交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五、招生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及事项或有修改,将在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官网公布。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本简章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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