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的校际联合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工作。校际联考坚持联合、共享、高效的原则,是由承办院校牵头、其他院校参与的一种考试形式,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023年继续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工作。
一、报名缴费
(一)报名条件:符合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河北艺术考生报考时间,按照《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于2022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考生参加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测试须缴纳测试费,缴费标准见报名缴费系统。请考生务必注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考生一经缴费,概不退费。
二、打印《准考证》
(一)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日。
(二)打印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1.书法学:2023年1月2日(上午)9:00—12:002.戏剧与影视学类:2023年1月3日(上午)9:00—12:00(二)测试地点河北大学五四路或七一路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见校际联考《准考证》。如报考人数超过考点可容纳的上限,考试将启用备用考场,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证件材料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校际联考《准考证》、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参加测试。
四、测试形式和内容
(一)书法学:详见附件1《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校际联合考试说明》。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详见附件2《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说明》。
五、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应密切关注我校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六、公布合格分数线和成绩
(一)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1月19日前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3倍,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二)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1.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音乐剧等),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书法学、书画艺术等),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2.2023年省外院校相关专业招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的院校,最终以院校招生章程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学校,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3.考生报考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相关专业,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七、其他
(一)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等重要信息将通过“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河北艺术考生报考时间,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详见“查询成绩”页面说明),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校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四)参加校际联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五)河北大学未组织任何相关培训,相关学院及教师也不参与校际联考工作,提醒考生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