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音乐学概论(音乐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21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甲级建设大学行列。
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1年华东师范大学成立时。由著名音乐人应尚能、刘雪安领衔。音乐大师钱仁康和马格顺都在这里教书。音乐学院现在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两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方向分为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和钢琴表演三个方向。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本科生。拥有音乐与舞蹈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学位学习声乐学校,同时招收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领域的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音乐史学术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音乐学院招收声乐研究生。
1、 培训目标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文化艺术素养、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他们能够胜任学校的音乐课堂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组织课外音乐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能力,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础。整个国家。
2、 招生专业与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声乐(美声唱法或民谣)、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历,四年制,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省级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计划
4
5
4
4
3
3、 应用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并于2021年参加全国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参加高考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我校音乐专业相应招生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1) 山东省考生须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专业与其他高校的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成绩符合联考方案和我校要求。
(2) 外省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高考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统考,取得统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我校音乐专业相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们学校没有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学校考试。
注: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声乐(美声唱法或民歌)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其他方向的考生不推荐报考。山东考生要求联考项目以声乐(美声唱法或民歌)为主,分项为钢琴;或以钢琴为主,分项为声乐(美声唱法或民歌)。
4、 备案及录取原则
一。备案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备案原则进行备案。各省艺术类专业有不同的报考原则。请注意我省有关政策法规。
2。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申请高考,填报我校校本专业,并在我校备案的考生,由我校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学习声乐学校,根据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和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和数学,从高到低依次选拔。
(2) 对于非平行志愿填报的省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科目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30×(高考文化档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为: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和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和数学成绩。招生时,一般文理科按统一顺序安排;对严格区分文理科并分别备案的省份,按各省规定安排。山东将第二轮联考作为统考的结果。
本专业只有专业志愿考生,不需要专业调整。上海学生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个总分。
5、 领导监督机制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社会积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