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公告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5月2日—13日进行。考生的考试时段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哈尔滨体育学院。
三、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根据省招委会决定,从 2021 年高考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取消专项考试,恢复身体素质的 800 米跑。调整后的考试内容为 4 项黑龙江体育考生录取办法,即 100 米跑、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和 800 米跑,计分规则为:4 项考试每项 25 分,满分 100 分。
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按《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统一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已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高考频道的招考政策栏目中发布)中的规定执行。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4月25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自行打印。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在考前前往当地招考机构领取号码布并按规定佩戴。
2.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时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场地,参加检录。参加铅球和二级蛙跳项目考试的考生从哈尔滨体育学院西门(大成街1号)进入,参加100米和800米项目考试的考生从哈尔滨体育学院东门(华山北路2号)进入。如有需要,考生可自备短钉子鞋。考试当天考生佩戴号码布并持个人龙江健康码“绿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服从当地招考机构领队的管理,考试当中遇到相关问题首先应积极与所属招考机构领队沟通,并逐级上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到达考试场地,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的违禁物品检查、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遵守考场规则。严禁聚集,主动与其他考生保持一定的距离。
4.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备考,如口罩、消毒纸巾等。在考试期间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身份验证时及考试过程中可摘下口罩),允许携带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入场。
5.各市(地)招考机构应在考试前督促考生做好14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健康情况承诺书》由考生在考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查时上交。
6、考生需根据天气和温度选择合适的服装,考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100米跑和原地推铅球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米跑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把握好做准备活动到测试的时间。考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
7、考试过程中须注意安全,若考前未做过800米跑最大强度训练,在考试时应注意控制强度,防止发生意外。800米跑考试后注意放松,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六、违规考生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听从考试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成绩发布
术科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发布。
附件:《健康情况承诺书》
附件:
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黑龙江体育考生录取办法,并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