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系列文件精神,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现就苏州工业园区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2.现有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新设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8月1日起
二
申请方式
机构申请均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在线申报。
如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疑问,可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51号窗口(工商大厦2楼)现场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512-66680247,66683182。
三
申请条件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文旅规〔2022〕1号)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申请。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体规〔2022〕1号)申请。
四
申请材料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材料清单。
五
审核流程
营利性机构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2楼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名称预先登记或名称变更预留;非营利性机构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窗口办理名称预核;无变更事项的现有机构可直接提交准入申请。
2. 准入申请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办事指南中的“在线申报”进入智能填报系统,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3. 审批
(1)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在线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线退回。
(2)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勘查美术生文化培训方案,出具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建议。
(3)公示。对拟同意准入的机构,在培训场所和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主管部门聘请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对面积小于300平米(含300平米)、没有取得消防验收凭证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决定。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美术生文化培训方案,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准入的审批结论。已完成资金监管的机构,可在窗口领取《审核意见书》原件。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可先领取经主管部门盖章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至工商登记窗口或社会事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完成资金监管程序后,领取《审核意见书》原件。
六
资金监管
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领取《审核意见书》原件前,需先登录苏州工业园区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注册资金监管平台账号,上传代理银行出具的监管账户和协议凭证。代理银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监管平台监管代理银行名单》。
七
相关材料
通知中涉及相关附件材料,可登录“网页版通知”下载。
下载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2022年7月8日